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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安福:開展“12•4”國家憲法日和自然資源法制宣傳活動

  為了讓廣大市民了解憲法所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和精髓要義。12月4日,江西省安?h自然資源局結合12·4”國家憲法日和自然資源法制宣傳教育月活動,緊緊圍繞“全面推進法治自然建設,為礦業(yè)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提供法治保障”宣傳主題,形式多樣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。

  12月4日,在安?h人大、縣政法委主導下,縣自然資源局積極組織小分隊參加安?h舉辦的2024年國家憲法周宣傳活動。活動現(xiàn)場,工作人員向群眾宣講黨的二十大精神、憲法和民法典等重點內(nèi)容,發(fā)放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,“6.25”全國土地日、常態(tài)化掃黑除惡宣傳折頁等資料共1300余冊(張),并設立宣傳點,面對面接受業(yè)務咨詢、解答群眾所關心的確權登記、土地征收等相關法律問題,引導群眾樹立法治理念、法治思維,善于用法律來解決問題,提高市民對國家憲法和自然資源領域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認識,為開展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群眾基礎。

  在縣自然資源局辦公樓及周邊懸掛主題宣傳橫幅、在辦公樓大屏幕滾動播放新《礦產(chǎn)資源法》知識。

  通過設立宣傳點,懸掛條幅、分發(fā)材料、現(xiàn)場解疑,利用局門戶網(wǎng)站、普法宣傳欄、微信公眾號、列舉發(fā)生在市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等多種宣傳方式,開展線上宣傳活動,通過發(fā)布宣傳標語,張貼宣傳海報,普及憲法相關知識,不斷提高自然資源法律法規(guī)的普及率和群眾知曉率。不斷增強廣大市民的法制和法律意識,自覺學法、守法、用法,當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,能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(肖建鋼 通訊員 李紹榮)

責任編輯:朱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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